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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南京交警自2020年7月1日起,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年来,南京交警不仅依托智慧岗亭、铁骑巡管、非现场抓拍等方式加强此类违法行为的纠正、处罚、宣教工作,还专门将“戴盔与否”纳入每一起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信息统计中,立足事故防范、借助数据分析来开展精准“戴盔”管理。
防范意外,戴与不戴区别很大
【资料图】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南京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量占全市总数的44.57%,而通过对事故中电动自行车一方当事人“戴盔与否”的详尽统计,交警研判分析得出:一是在轻伤以上交通事故中,整体戴盔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仅有56.2%;二是在致人轻伤和致人重伤以上的事故中,戴盔率存在较为显著的差异。例如,在导致重伤及死亡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盔率不到五成,而在导致轻伤的交通事故中,戴盔的人员却比未戴盔的多出接近90人,占比大幅上升。
4月21日15时10分许,李某骑电动自行车沿和燕路东向西方向绿灯骑行通过路口时,被一辆右转的小车直接撞飞。李某仰面摔倒在地上滑出十余米远,头部受撞击严重。但是,由于李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整个事故过程中头盔始终牢牢固定在头上,提供了有效防护。经医院检查,李某脑部轻微出血,很快好转出院。
规范戴盔,受伤程度大不一样
据统计,在今年上半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伤亡事故中,颅脑伤害仍然是导致驾乘人员死亡的最大因素,占比达到85.1%,相比于2020年同期数据,降幅约为4.9%。因为正确规范戴盔能有效减轻颅脑伤害,按上半年事故比例测算,头盔从交通事故中救下数百人。
一位事故处理民警介绍,虽然已存在一定降幅,但还不够理想,主要原因为部分市民戴盔不系扣,而且在工作日、白天路面警力更为充足的时段,市民戴盔率相对比较高,但是在晚间时段或远离市中心的路段,路面戴盔率还是有所下滑。
不仅要戴盔,更要“规范戴”!5月29日上午10时许,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经过解放路的女士看见路边执勤交警二大队女警,连忙停车指着头盔对女警说:“我看到你在查(不戴)头盔,所以特意来跟你们道谢,多亏了你们要求戴头盔,真是救了我的命!”原来,这位女士此前骑行电动车经过龙蟠中路与中山东路交叉口东南口,正巧路边停放的共享单车意外倒下,把她连人带车碰倒在地。正由于她戴着头盔且系上了搭扣,重重撞在地上的头部并未受伤,只是面颊受了擦伤。女士后怕地说,因自身身体原因,医生一直叮嘱她头部不能受震荡,没想到意外来临时,是头盔救了自己。
与之相反,刘某骑电动自行车沿中山北路行驶时被一辆右转小车撞倒。虽然双方速度都很慢且撞击不重,但由于刘某的头盔没有系扣,碰撞后远远飞出,导致刘某在这起看似不严重的事故中遭受颅脑损伤。
交警提醒,从事故损伤后果来看,不系扣就等于没戴盔,无法起到有效防护作用。部分市民因为夏天嫌热,戴盔意愿也出现下滑。今后,南京交警还将继续加强规范戴盔、安全骑行的针对性查处和宣教,不断提升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成效,也呼吁广大市民重视交通安全、守法骑乘电动自行车。
通讯员 宁交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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