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16日发布《浙商兴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2023年度收益的第3次分红。公告显示,本次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6月6日,详细分红方案如下:
本次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为6月2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6月21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3年6月20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3年6月21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6月26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