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热点 聚焦 探测 工具 行业 公司 行情 市场 招标
您的位置: 首页>资讯 > >正文
2023-04-20 21:31:48 来源:证券之星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3-017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环保新材料项目(一期)”的总规模,由

原年产10万吨环保新材料(即水净化专用活性炭)变为年产 2.5万吨,总投资金额由原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根据环保新材料的市场行情,同意公司调减《倍杰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环保新材料项

目(一期)”的总规模,由原年产10万吨环保新材料变为年产2.5万吨,总投资金额由原

整募投项目投资总规模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倍杰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6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0,876,36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7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86,804,992.62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26,603,773.59元,实际收到货币资

金人民币160,201,219.03元,扣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13,238,169.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 146,963,049.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已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4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

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环保新材料(一期)”为年产10万吨水净化专用活性炭并配套建设设备加工基地。该

项目总投资约为96,000万元,其中计划投资约70,000万元用于年产10万吨环保新材料(即水

净化专用活性炭),投资约20,000万元用于环保设备加工基地建设(即制造水净化活性炭配

套设备及机械过滤器、成套膜设备等),投资约6,000万元用于生产加工基地办公楼及厂区

配套设施建设。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市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倍杰

特”)实施,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项目占地面积160,177.81平方米,主

要建筑物为水净化专用活性炭项目及环保设备加工基地项目的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配

电室、锅炉房、储罐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

环保新材料(一期)       960,000,000.00     146,963,049.53      74,963,726.37

合计              960,000,000.00     146,963,049.53      74,963,726.37

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分配及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

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46,963,049.53元全部用于“环保新材

料项目(一期)”,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6,963,049.53元对乌海倍杰特进行增资,其中

于该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乌海倍杰特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乌海倍杰特与募集资

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实施

有效监管。2021年9月2日,公司向乌海倍杰特注入新增资本146,963,049.53元。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倍杰特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

  三、“环保新材料项目(一期)”投资总规模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投资总规模调整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规模调整之后,项目投入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投资总规模           960,000,000.00   320,000,000.00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46,963,049.53   146,963,049.53

  运营期平均营业收入         700,285,100.00   203,539,823.00

   运营期平均净利润         182,220,000.00    35,398,230.00

  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主要系公司根据业务整体发展战略及资金

使用效率所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业务的长期发展需要,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不会

对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项目投资总规模调整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募投项目“环保新材料”(一期)是公司将主营业务向工业和市政水处理上游相关环保

新材料领域拓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结合,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将优质的环保产品与技术

以可接受的成本提供给客户,帮助其解决污水深度处理的难题。

  但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受国家能耗双控政策影响,环保新材料专用活性炭的原材料煤

炭价格屡创历史新高,且活性炭生产所用的原料煤供应有限,目前无回调迹象,价格仍居高

运行。在煤量供应紧张,价格过高以及限电、限产等措施影响下,目前产区煤质炭企业的开

工率降到了较低的水平,使得煤质炭产量有所下降,价格不断上涨。原材料价格及采购成本

的上升导致该项目生产成本增加,使得公司环保新材料项目的利润空间受到较大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规模,系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

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

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

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环保新材料项目(一期)”的总规模,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

目投资规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投资总规模的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规模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规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造成

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

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

司战略规划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查意见。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