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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3 21:44: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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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2-068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山西华阳生物降解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关联方山西华旭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华旭物流”)的全资子公司山西华阳生物降解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生物降解科技公司”)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该股权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55.77万元,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155.77万元。   华旭物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人华旭物流未发生过关联交易事项;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生物降解业务向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逐步建立公司生物降解细分领域竞争优势,公司拟收购山西华旭物流有限公司所持生物降解科技公司 100%股权。     依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6 月会字(2022)第 213451 号《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                                (中天华资评报字【2022】第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一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由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收购山西华阳生物降解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55.77 万元收购生物降解科技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对本次交易发表了肯定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也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关联人生物降解科技公司未发生过关联交易事项;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因华旭物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备、不锈钢制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电子产品、矿山机械、办公用品、酒店用品、有色金属(不含贵稀金属)、化肥、煤制品、焦炭、煤炭、铁矿石、铁精粉、生铁、钢坯、玻璃的销售;普通货物仓储、物业服务、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化工产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层 901 室(一照多址)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55.77 万元,净资产 155.77 万元,2021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4.99 万元,净利润-6.05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 155.77 万元,净资产 155.77 万元,2022年 1-9 月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评估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 213451 号《审计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2】第 10849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生物降解科技公司进行了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本次交易标的主要评估情况如下:  评估对象:生物降解科技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生物降解科技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时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不适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可采用基础资产法,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二)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以审计评估结论为依据,交易定价 155.77 万元。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生物降解科技公司 100%股权。本次收购有利于推进公司生物降解业务向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并逐步建立公司生物降解细分领域竞争优势。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审计评估机构审计评估值进行确定,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对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西华阳生物降解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武跃华先生、李云峰先生、罗卫军先生、 景红升先生、吴建宁先生回避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向关联方收购股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交易价格经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后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采取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方式,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收购生物降解科技公司 100%股权依据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值进行定价,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且为保证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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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华阳新材: 华阳新材关于收购山西华阳生物降解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